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备考已开始,在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3个科目中,《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是《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的基础,所以建议大家先从《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开始复习!接下来,拓思教育小编为大家分享知识点“防火分隔措施”,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防火分隔措施

(1)一般规定

1)车站(车辆基地)控制室(含防灾报警设备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固定灭火装置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废水泵房、通风机房、环控电控室、站台门控制室、蓄电池室等火灾时需运作的房间,应分别独立设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火灾时仍要工作,2.5h隔墙及1.5h楼板

防火分区与防火隔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其防火分隔的意义大体是相同的。

①防火分区与防火隔间都是防止火灾蔓延扩展而分隔出来的局部区域或空间。

②防火分区与防火隔间对分隔构件的要求是不相同的。

防火分区的分隔构件是防火墙和其他特定的构件,

如楼板、窗间墙、窗槛墙以及甲级防火门、特级防火卷帘等。

防火隔间的分隔构件只要求其是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的分隔构件和楼板,其耐火极限略低于防火墙。

防火墙不是一般的分隔墙,首先要求应是不燃烧体实体墙,耐火极限不低于3.0h。其次,必须直接砌筑在建筑物基础上,或砌筑在耐火极限不低于防火墙的钢筋混凝土框架上。

防火隔间的分隔墙只要求是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隔墙即可。

3)防火卷帘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以及管道、电缆、风管等穿过防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

4)在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外设置的商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与其他部位分隔,商铺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

(2)地下车站

1)地下车站的风道、区间风井及其风道等的围护结构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3.00h,区间风井内柱、梁、楼板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2.00h。

2)多线同层站台平行换乘车站的各站台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纵向防火隔墙,该防火隔墙应延伸至站台有效长度外不小于10m。

3)点式换乘车站站台之间的换乘通道和换乘梯,除可在下层站台的通道或楼梯或扶梯处人员上下通行的部位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等进行分隔外,其他部位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4)侧式站台与同层站厅换乘车站,除可在站台连接同层站厅的通道口部位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等进行分隔外,其他部位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

5)通道换乘车站的站间换乘通道两侧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通道内应采用2道耐火极限均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等进行分隔。

(3)地上车站

站厅位于站台上方且站台层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除可在站台至站厅的楼梯或扶梯开口处人员上下通行的部位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进行分隔外,其他部位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4)车辆基地。

车辆基地建筑的上部不宜设置其他使用功能的场所或建筑,确需设置时,车辆基地与其他功能场所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楼板分隔;车辆基地建筑的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